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诚信形象,促进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的原则;
2、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规定的原则;
3、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4、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
2、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
管理、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
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
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大会;
3、公司网站;
4、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5、一对一沟通;
6、电话咨询;
7、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
8、媒体采访和报道;
9、现场参观;
10、路演。
第七条《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网址为 。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
布。
第八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
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九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投资者关系管理
事务的业务主管为董事会秘书。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十条证券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
为:
1、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
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2、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3、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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